公營車采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1.為充分發揮省汽運公司資源、規模優勢,提高公司公營車采購透明度,進一步降低公營車采購成本,秉持“優質、適用、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規范省汽運公司公營車采購行為,促進公營車采購工作更加規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省汽運公司所屬各客運單位的公營車采購活動(含旅游、出租、城市公交中的公營車采購)。
3. 公營車采購的同一事項,原則上一次性可完成的采購,不能拆分成兩次。
4. 投標單位或供應商必須為省汽運公司汽車銷售目錄內的客車生產廠家。
5. 省汽運公司設立“公營車采購評審組”(以下簡稱:省公司評審組),成員由省汽運公司相關領導和運務、安機、監察部門及省汽車銷售公司負責人組成(具體組成人員見附件),省公司評審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汽車銷售公司。
6. 省公司評審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公室)可根據采購項目需要,組織省公司評審組等部分成員至相關生產廠家進行現場踏勘和答疑。
7. 公營車采購方式為:邀請招標、協商采購。
8. 參加采購工作的人員,必須對采購項目的信息嚴格保密。
第二章 管理流程
9.各子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編制擬采購公營車計劃(臺數、座位數、上線時間、技術等級及相關配置、付款方式等),并推薦二至三家(最多三家)的候選廠家報采購辦公室。
10. 采購辦公室(省汽車銷售公司)依據各子公司上報的采購計劃、要求和推薦的廠家,擬訂公營車采購初步方案,報省公司評審組,由省公司評審組研究確定采購方式和候選廠家。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則候選廠家不少于三(含)家。
11.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辦公室根據省公司評審組會議確定的采購項目,制作具體招標文件,適時發布招標公告,負責招標活動的對外聯絡、辦理相關報名手續等。若采用協商采購方式,采購辦公室根據省公司評審組確定的廠家,逐一進行商務談判,并將結果報省公司評審組,由省公司評審組確定中標單位。
第三章 采購程序
12. 采購辦公室根據省公司評審組會議確定的采購項目,對報名投標單位的資格進行確認。
13. 采購辦公室負責招標文件的發放,并對投標單位進行相關集體答疑。答疑必須是書面材料,答疑的問題不能涉及非投標人掌握的相關信息。
14. 采購辦公室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組織投標。
15. 投標會由省公司評審組全體或部分人員及相關子公司負責人參加,會議由省公司評審組負責人或臨時指定的負責人主持。對于相關需投標單位澄清的疑問,由投標單位當場或在指定的時間內作出書面回復。評審組成員對投標單位進行評標,根據評審結果確定中標單位。
16. 采購辦公室負責做好相關會議過程記錄,并經全體參加評審人員簽字后存檔。
17. 采購辦公室根據省公司評審組確定的公營車采購中標單位,通知省汽車銷售公司執行。
18. 省汽車銷售公司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分別與中標單位、各子公司簽定車輛銷售合同。
第四章 相關規定
19.省汽車銷售公司要根據公營車采購情況,編制具體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一般由下列部分組成(可適當進行增減):
(1) 投標邀請;
(2) 投標人須知:包括投標活動的基本原則、標書內容和要求等;
(3) 投標人的資格和資信證明、投標報送函及附件、履約擔保書、授權委托書的格式和說明;
(4) 采購方式:邀請招標、協商采購;
(5) 投標價格要求及其計算方法;
(6) 技術條款:包括主要技術要求、標準、規模或履約時間等;
(7) 主要材料及設備的供應方式、價差的處理方法;
(8) 合同主要條款及協議書;
(9) 評標方法、評標標準和廢標條款;
(10) 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1)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或提供的資料。
20. 若符合投標資格的報名單位不足三家,由省公司評審組決定是否重新發布招標公告,或者是否采取協商采購方式予以采購。
21. 招標人拒絕任何超過招標文件規定截止時間的報名、遞交投標書或參加投標會議。
22. 對未中標單位不進行解釋。
23. 對“客運班次與車輛內部承包”中,涉及的新增或更新改造車輛按省汽運公司《客運班次與車輛內部承包招(議)標管理辦法》(皖交運運〔2012〕6號)執行。
第五章 附則
24.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25.本辦法由省公司評審組負責解釋。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省公司公營車采購評審組及辦公室人員名單
附件:
省公司公營車采購評審組及辦公室人員名單
公營車采購評審組
組長: 劉繼和
副組長:岳從華
成員: 黃富勝、劉安林、方詩喬、王廣文、李永鐘、蔣志倉、徐愛武、鄭 靜
公營車采購評審組辦公室
主任:蔣志倉
成員:李 偉、楊志斌、李華清、程曉蓉、吳 群
皖交運辦〔2013〕7號
關于進一步強化公司內部管理的補充規定
本部各有關單位:
為適應省公司實際工作需要,根據上級財務檢查及財務審計提出的內部管理意見,為進一步完善公司內控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合理配置資源,現就規范在肥單位資產購置、經費開支、人事管理等重大事項報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適用單位:飛雁公司(含飛雁旅游、鴻運旅行社)、銷售公司、保險代理公司、校車公司、印刷公司、交通飯店。
二、報批內容:資產購置、經費開支、人事管理等。
三、報批程序:
1.明確審批權限,各單位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事前報批制度,嚴禁先購置后審批,嚴格控制非生產性固定資產的購置。
對固定資產的購置、報廢以及現代辦公用品(如辦公家具、空調、電腦等)和其它非生產性設備的采購均嚴格手續,未經省公司批準不得隨意購買。
2.嚴格控制招待費、會務費、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等非經營性開支,按照年初各種經費的預算計劃嚴格執行,不得超預算指標。
3.工資、福利費、社會保險、公積金等費用的調整須事先報省公司同意。
4.外出考察、培訓、體檢、職工文體活動等須事先向省公司提交詳細計劃,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5.人事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省公司《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員工崗位變動須報經省公司備案。
2013年7月8日
皖交運企〔2013〕23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場站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通知
所屬各單位:
場站建設項目投資額度大,環節多,實施程序復雜,一直是省國資委、集團公司及公司廣大職工重點關注的對象。特別是,最近幾年省汽運公司客運場站進入到了新老更替的集中時期,平均每年的投資規模近2億元,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這些項目十分重要。為進一步加強管理,確保項目投資落到實處,使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在公開、陽光下操作,根據省國資委、集團公司及省汽運公司相關文件精神,經董事會研究,作出如下決定,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認真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嚴格履行上報審批手續
各單位要嚴格規范場站建設的實施程序,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科學研究和集體決策,要認真做好項目的立項審批、規劃選址等前期各項工作。在完成前期準備工作后,備齊相關資料(包括:請示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內部決策文件及項目的立項批復、規劃選址意見書等前期資料)上報省汽運公司,省汽運公司董事會研究后上報集團公司審批;待集團公司及省汽運公司審批后,項目單位方可組織實施。
二、加強項目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和權限
項目單位要切實加強對項目的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和權限。項目單位要成立由單位一把手任組長的項目領導小組。項目的實施一律實行集體辦公、集體碰頭、集體通氣、研究和決策。所形成的合同、協議,對外一律由法定代表人簽訂;對內存檔的材料由相應的市公司、項目所在地公司(縣公司)相關參與人員會簽后存檔。
三、嚴格實行招(議)標制度,增強項目全過程監管
1.對按規定納入地方政府招標范圍的站場主體工程,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在此過程中,項目單位要及時把項目的開標時間、中標單位、開工時間及后期工程建設進度等定期(原則上實行季報,特殊情況即時報告)上報省汽運公司企業發展部,省汽運公司企業發展部將建立項目檔案,并不定期進行檢查,以加強對各項目全過程的動態監管。
2.進一步加強配套附屬工程等項目管理。項目建設過程中或完工后與之相配套的未納入主體工程招標范圍的二次招標項目、變更項目、增加項目(即配套附屬工程),投資預算規模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項目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把項目的必要性、工程造價、建設方案、施工單位的選擇方式(即是采用公開招標、議標還是競爭性談判等)、施工計劃等上報省汽運公司,待省汽運公司研究回復后方可實施(投資預算規模在5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應按規定實行政府招標)。嚴禁將以上項目進行分拆實施,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四、落實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完善相關管理程序
竣工決算審計是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是保障建設資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確評價投資效益的有效手段。為進一步加強對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管理,站場建設項目在工程完工后要及時進行竣工決算審計,項目單位在選取審計機構前,要將審計機構的選取方案、服務價格等上報省汽運公司,待省汽運公司研究回復后實施。
|